“按照动力电池5年寿命推算,2016年下半年,第一批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陆续退役。”沈仁康代表介绍说。
为此,沈仁康代表建议,制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及管理办法,研究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准入条件,推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,保障车用动力电池得到有效回收利用。其次,要加快信息平台及回收利用体系建设,建立全国车用动力电池管理信息系统,详细记录动力电池从生产、使用、梯级利用、资源回收到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信息,探索构建回收利用过程可测量、可报告、可核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应评价体系,实现对动力电池生产企业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、售后维修企业和回收再利用企业统一监管,同时为下一步构建回收制度奠定数据基础。
此外,沈仁康代表还指出,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比较复杂,建议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、技术设备开发和示范推广应用,制定推荐回收利用方法、设备及工艺清单,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、整车企业及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究工作组,促进技术进步。